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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济学年会章程(试行)

(2008年11月21日第三届山东经济学年会通过)

        一、总则

        1.本会定名为“山东经济学年会”,英文名称为“Shandong Economics Annual Conference”,英文简称为SDEAC。

        2.山东经济学年会的会标为“第 ___ 届山东经济学年会”(The ___ Shandong Economics Annual Conference)。

        3.山东经济学年会主办单位(Organizer)为“山东经济学年会秘书处”(Shandong Economics Annual Conference Secretariat)和当年的承办单位。

        4.山东经济学年会的宗旨是:凝聚山东省经济学研究力量,加强经济科学学术交流,为繁荣山东省经济学研究,促进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提高山东省经济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做出贡献。

        5.山东经济学年会由山东省从事经济学相关领域研究的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研究成员自发组织形成,为民间性学术交流团体。年会欢迎山东省辖区外从事经济学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撰写论文参会。

        二、年会任务

        1.开展经济学基础理论与应用前沿问题研究成果的交流;

        2.围绕国家及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成果交流;

        3.为山东省地方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4.开展山东省经济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经验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机构

        1.山东经济学年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单位理事组成。所有参加年会的山东省辖区内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当然的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负责人为理事会当然常务理事。

        2.山东经济学年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任期一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

        3.山东经济学年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和秘书1-2名,秘书处设在理事长所在单位,秘书长调整后,秘书处相应跟随调整。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由理事会投票通过;秘书由理事长和秘书长确定。

        四、理事单位职责

        1.山东经济学年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理事单位提出承办申请,并在每年年会的理事会会议上,由理事会对申请承办下一届年会的理事单位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下一届年会承办单位。理事单位有义务承办山东经济学年会。

        2.承办山东经济学年会的理事单位负责人为当年年会的轮值主席。承办年会的理事单位协助理事长及年会秘书处确定年会主题,确定会议时间,开展征文及遴选活动,寄送会议邀请函,邀请嘉宾;并负责年会期间的会务组织与接待,会议日程安排,学术讨论主持人及点评人的确定,以及年会成果的宣传等工作。每届年会期间,邀请2名国内(外)知名专家作为嘉宾在大会做主题发言。

        3.理事单位应在本单位积极宣传年会活动,并在每年年会征文活动期间在本单位网站及时挂出年会征文消息,积极组织本单位专家学者及博士、硕士研究生撰写论文,踊跃向年会投稿。

        4.理事单位每年缴纳年会会费2000元(12月31日前),用做年会秘书处相关工作活动经费。

        5.理事单位常务理事(或代表)应积极参加年会活动,出席每年的理事会会议;理事单位常务理事(或代表)连续2年不参加理事会活动及承担相关义务视为自动放弃理事单位资格。

        五、秘书处职责

        山东经济学年会秘书处代表理事会开展以下工作:

        1.协助理事长与年会承办单位一起确定年会主题、会议时间、征文遴选、邀请与会专家等工作。

        2.依托理事单位专家,每年从年会征文中遴选出50篇左右论文,邀请论文作者参加会议。

        3.负责与中国经济学年会的联络工作。

        4.秘书处应在所在单位网站开设“山东经济学年会”网页,发布年会相关信息。

        5.秘书长负责主持每年的年会理事会会议,通报年会的相关活动安排,并并向理事会通报上年度秘书处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山东经济学年会”秘书处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